近日,有關幾家期貨公司可能成為上海黃金交易所(下稱“金交所”)會員的傳聞甚囂塵上。不過,金交所理事長沈祥榮昨日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表示,他并不知道有期貨公司將成為金交所會員,“以前曾有期貨公司口頭提過,但沒有正式申請。”而成為傳聞主角之一的經易期貨總經理張必珍昨日也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指出,經易期貨并沒有申請金交所會員,也不知傳聞中經易期貨將成為金交所會員之事。 “期貨公司目前想成為金交所會員不太可能,它們屬于兩個體系。”張必珍坦率地說。的確,當前期貨公司屬于證監會系統,受證監會監管。根據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》第十七條規定: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與期貨業務無關的活動,法律、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;期貨公司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期貨自營業務。 而金交所屬于中國人民銀行系統,其黃金業務被認為是現貨經營。對于期貨公司來說,是否有資格代理現貨業務,成為了其能否打入金交所的第一道門檻。 有趣的是,《第一財經日報》在采訪中發現,包括金交所、期貨公司在內的各方不約而同地把這個“主裁判”的角色拋給了證監會。“我們當然歡迎期貨公司成為金交所的會員。中國人民銀行這邊可能好說,關鍵是期貨公司能否得到證監會的批準。”沈祥榮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表示,“至于可能性,則要看期貨公司做工作的程度如何。證監會的工作我們也做不了。” “按規定,目前期貨公司的業務范圍僅限于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經紀業務,可否代理現貨業務,還需要看證監會的意見。” 金鵬期貨副總經理喻猛國也如是指出。 目前,市場對證監會的態度也極盡揣摩之意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向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表示,證監會可能會對期貨公司業務范圍進行一定調整。但是否準許期貨公司開展較為特殊的金交所的現貨代理業務,還不得而知。而這一點直接關系到證監會是否準許期貨公司成為金交所的會員。 相比證監會的“不可捉摸”,金交所則顯得非常直接。沈祥榮明確表示:“如果期貨公司進來的話,肯定被劃入綜合類會員。” 按照金交所目前的會員結構體系,共有金融類、綜合類和自營類三類會員。其中,金融類會員可進行自營和代理業務及批準的其他業務,綜合類會員可進行自營和代理業務,自營類會員可進行自營業務。沈祥榮的表態意味著期貨公司今后可能在做經紀業務的同時,也有可能涉足自營領域。不過,沈祥榮同時指出,期貨能否開展自營業務,首先以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》的規定為準。但根據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》的規定,期貨公司即使能夠成為金交所會員,屆時恐怕也難以涉足自營業務。 期貨公司能否入主金交所的另一個“攔路虎”則是有關個人投資者不能直接參與金交所業務的規定。目前個人投資者不能直接參與金交所交易,只能通過銀行代理。 “期貨公司開展經紀業務的話,做個人客戶的經紀才比較現實。如果期貨公司只能代理機構客戶,那成為金交所會員又有何意義?金交所本身已經有那么多機構會員了。”喻猛國如是說。金交所網站顯示,目前已有機構會員156家。 “而如果期貨公司成為金交所會員,主要由證監會監管還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,到時也是個問題。”喻猛國說。也就是說,在一系列法律和監管問題尚沒有理清的情況下,期貨公司成為金交所會員一事,恐怕短期內也只能是“美麗的愿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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